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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队里发粮。(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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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这些人住一起,收放东西,给自己加餐什么的,都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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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她过来南屿岛是有重要的事要做,照顾好周父、周母,是她最要紧的任务。

交朋友什么时候都可以交,保护父母却必须在此时做到。

所以,她必须盖两间房单独住了。

既然决定要搬走了,她便没再往外拿东西。

走的时候,收拾起来太麻烦。

想到这里,将端回来的鸡蛋和热水放在三只腿的桌子上。

起身踏出院门,转头便迎上了一位中年妇人欣喜的目光。

“你是新来的知青吧?

大队长喊你们新来的知青去领粮食。”

周令容想起建房的事,正好要去找大队长。

“这就来,婶子要不要进来喝口水再走?”

“不用了。”

院内劈柴的王轩也听到了门口的交谈声,主动走出来要帮忙。

“婶子,周姐一个人可能拿不动,我也跟着去一起拿。”

“行啊,本来就是你们一群人的,你能去更好。”

中年妇女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服干净利落。

“那就走吧,跟婶子来。”

一路走到大队,周令容落后两人几步。

看了一眼周围没人,悄悄取出一百块钱放在衣服口袋里。

这个年代,在乡下盖两间房,工钱差不多需要七八十块钱。

另外,每天要管工匠两顿饭。

拿出一百块钱交给大队长,既能早点盖好房子,又能让大队长媳妇儿给匠人们做饭。

抛开饭菜钱,最少能剩下十块,给大队长媳妇儿当工钱用。

现在,要想搬出知青点,第一种方式是嫁人,嫁村里便能跟着出去住。

第二种是交钱住到大队队员家里,约等于租房,但是危险性更高。

第三种就是自己盖房子,大队里最不缺的就是地,这种方式除了费钱,没别的缺点。

盖好了想怎么住就怎么住。

周令容宁愿多花一点钱,也不要租住在别人屋檐下。

隔壁村有个女知青,就是租住在大队队员家里。

去的时候,身上带着一百五十块。

只住了半年。

被赶走的时候,不光被那家儿子骗了身子,还骗光了所有的钱。

听说去大队哭闹了好多回,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都是她自愿给的。

住在人家家里,想怎么拿捏她就怎么拿捏。

她也找不到证人,证明自己是被骗的。

只能带着一身狼藉,灰溜溜的回了知青点。

如今,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天天听着不好的话,整个人都变得尖酸刻薄了。

前人踩过的坑,周令容只想早早避开。

大队办公室。

大队长正坐在办公桌前,整理各种材料。

看见中年妇女带着周令容,和王轩走进来。

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伸手指向地上分好的粮食。

“这些都是暂时借给你们的,已经分好了,一人十斤。

不用急着还,等你们拿到工分后,直接从你们的工分里扣除。”

王轩看到周令容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十分有眼色的,闷声上前,背起所有粮食走了。

屋里就剩下了带他们来的中年妇女,和大队长两人。

周令容这才开口,先是拿出一百块钱放在桌上。

“大队长,我有件事想请您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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