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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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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正在凝神于脖子上的项链。

她已经把那一袋鹿血全喝完了,但积聚的能量要比她想象中少了许多,本来她今天还打算再去一趟山里找兽血的,但看起来孟县令等不到了。

她只能强迫自己以超负荷地以精神力强行开启项链。

快了,快了,就差一点点,她已经感觉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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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这句话虽然是后世的网络用语,但屠娇娇觉得真的很适合用来形容自己跟丈夫颜殊。

颜殊是72年下放到她们乡的知青,当时乡里正闹饥-荒,村里饿死了不少人,颜殊是她瞒着家里人救下来的,用的是她偷偷藏起来的救命粮。

至于为什么要救他,屠娇娇拍案而起当然是因为她为人急公好义、见义勇为、正义凛然——其实都不是。

是她看见颜殊就走不动道了,那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睛,比她命还长的腿,还有那倔强的小眼神跟忧郁的气质,把她迷得不要不要的,只想赶紧把他收入囊中……

为了嫁给他,她都不嫌弃他只能住在快要倒塌的牛棚里。

所以当颜殊问她救命之恩如何报答时,屠娇娇毫不犹豫:“跟我结婚,以后有机会回城了,记得带我回去。”

颜殊额上青筋暴起,但粮食在她手里,不得不妥协。

两人仓促成婚,婚房是队里分给颜殊的牛栏,屠娇娇一点都不嫌弃。

结婚五年,屠娇娇都没能怀上一儿半女,正心惴惴,但颜殊却迎来了命运的转折点——高考恢复了。

颜殊全力备考,不得不把家里的活交给了屠娇娇,并郑重承诺只要考上大学,他一定会带着屠娇娇进城。

他成功了,成为了他们这个偏远乡村第一个考回城的大学生,也信守承诺,把屠娇娇带了回去。

但是回城第二天,颜殊正式跟她提出了离婚。

屠娇娇做了个梦,梦见乡里突然闹起了饥荒,梦见自己救了一个叫做颜殊的知青,还嫁给了他,但这个知青吃她的喝她的,也把她带进了城里,却突然就要跟她离婚了。

屠娇娇:没良心的王八蛋,只有你会读书吗?

然后,雾里乡七七年飞出了两只金凤凰。

第26章

汗水把她的全身都湿透了,她咬咬牙跺跺脚,用尽全力一个冲击,顾不上涌上心口的巨痛,项链打开一个缝隙,她立刻就把手伸了进去。

只有一条裂缝,而且将闭未闭,她根本无暇拿其他的东西,迅速摸到里面的药瓶就带了出来,全程不过三秒左右。

项链马上紧紧地闭合了,她再度失去了与它的感应。

幸好,药拿出来了,孟县令能否起死回生,全靠它了。

说实话,这种特效药在末世不是什么很稀罕的药,只要给得起钱,随便一个医院都能买到,否则她一个只能烧矿的未成年人也不可能随身带着。

它在能迅速提升人体的机能,杀死入侵的病毒并能提高免疫力,使人体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过来而且毫无副作用,因此在末世需要外出狩猎的人手中几乎是人人必备的。

她去厨房里装了一碗稀粥,把药倒进去搅了搅,端着就去了正房。

她是个脑子比较简单的人,觉得药已经拿到了,直接灌进孟县令嘴里就好了,至于她一个烧火丫头不能随意接近主家里屋的事,压根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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