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笔趣]ibiqu. v i p 一秒记住!
怕向非珩会觉得自己在拿叔母工钱,为他做复健的时候喜欢上他,甚至跑去首都这件事很变态。
不过姜有夏现在已经很清楚,向非珩虽然总是在口头上欺负他,但向非珩也永远不会真的觉得他很无聊。这是他最喜欢的向非珩的特点之一。
向非珩是全世界唯一一个会保存下姜有夏发给他的每一张照片的人。江市的落叶,路边的冰柱,小区的池塘。
向非珩总是说“小姜老师又在给江市做史料图片记录了,不知道史料馆收不收外地人”,但是他把这些都保存下来。
他记得水池结冰的日期,对姜有夏每个月轮班的班次比排班的同事还要熟悉,风雨无阻地在不用加班的日子来工作室接姜有夏,买下所有姜有夏喜欢的工具和毛线,把书房放满姜有夏好的或不好的制品,没有一次说过要丢掉的话。
向非珩像他们家里的镇长,把小镇治理得井井有条,但是纵容姜有夏把家里放满毛线制品、破坏镇容的恶习。姜有夏真的想他了。
因为还没买车票,姜有夏又忽然间想,不如在正月十三,过完老太爷的忌日,就直接拿上行李回去吧。
这个年过得实在够久了。
错过了江市的新春灯光秀,也错过了江市很罕见的春节时的暴雨。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很想向非珩了。没有在向非珩身边,所有以前觉得好玩的事情都变得很无聊。
姜有夏打开了备忘录,继续写了下去。
第28章R28,I12
二十四小时视频脑电监测室,比向非珩住的病房小许多。
护士为他贴了电极,金属电极片紧贴在头皮,头顶用网罩固定住,分出一条条电机线,最后又汇成一条,连在仪器上。
他看不见自己的模样,只记得在高中时,也做过类似的检查。失去自由行动的资格,无聊而漫长。
他对姜有夏的说辞是出差了,有饭局,喝了不少酒,放心没事,睡了。
姜有夏没有起疑心,还给他发了自己在家里无聊的日常活动,也早早地对他说老公晚安。不过次日清晨,向非珩拿起手机,一条来自姜有夏的长信息便显示出来。
发送的时间是凌晨一点半,远过姜有夏平时的睡觉时间。
【
亲爱的老公:从来没有和你说过,第一次“见到”你,是在我高一的时候。那时你不太好动,但是和现在一样帅。刚做完手术,头上包着纱布。
为什么我会认识你呢,因为我的叔母在你家里工作。你动脑部手术的那个暑假,她妈妈生病了,她要回来照顾,那时候她太忙,就把帮你复建的任务交给我了。她给我五十块一天,我攒起来了,和以前攒的零花钱放在一起,最后买了去首都的机票。
你说的那个“傻大个”,是我堂哥最先开始叫的。他觉得我叔母在首都过得很苦,不太喜欢你。李远山每天来我堂哥家找他,看到我给你复健,也学着叫这个绰号。我都纠正过他们,我说你叫向非珩。
那时候他们待在家里,总是来打扰我,而且叔母管了都不改,我有时候就会带着手机出门,也带你去了别的地方,都在树丰村附近,都是很少人去的。特别可惜的是你来找我,因为你不知道这些事,我也不敢说,我就都没有带你去。
在江市第一次见面,我认出你了,一开始想过和你说。但是我们很快就开始谈恋爱,我就有点担心说出来,你会觉得我可怕,像一个跟踪狂,伤害我们的感情,我就没有说。对不起。
不过我真的不是变态,我去江市的时候,不知道你也在。我去江市是因为不想待在镇上了。我没想过去找你。
我说这些是想让你知道,虽然我早就知道你,我不是带着目的接近你的。其实我小的时候也不知道你的性格,只是因为我叔母跟我说过的,你的学习很好,在学校特别受欢迎,也特别特别努力,所以对你和你在的城市,都有一点仰慕。
这就是你想知道的“傻大个”的故事。如果还有别的想要知道的,都可以问我。
𝙄𝘽𝙄Qu.v𝙄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