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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微光,驱散了长夜的黑暗,也照亮了这片修罗场。
没有人说话。
我赢了。
费四死了。
从今晚开始,滨海这片地界,我李阿宝说了算。
可我的心里,没有半点喜悦。
只有一片死寂的,冰冷的荒原。
费四临死前的话,一遍遍在我脑子里回响。
那个十二岁的,为了一个馒头砸死人的男孩。
那个十八岁的,为了能吃饱饭,替人挡刀的青年。
他说,他是我。
我也可能是他。
不。
我不会成为他。
我捏紧了拳头。
我会踩着所有人的尸骨往上爬,但我的脚下,不会有忠诚于我的人的血。
我的目光,越过那些忙碌的身影,最终,落在了远处。
林茉就站在那里。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在这片被鲜血染红的泥泞土地上,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她就像一朵,不小心从天堂坠落,掉进了地狱里的,纯白的栀子花。
她不该在这里。
她本该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在洒满阳光的图书馆里,在任何一个,干净,温暖,充满希望的地方。
而不是这里。
不是这个,连空气都散发着腐臭和死亡气息的人间炼狱。
是我,亲手把她拽进了这个地狱。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
疼。
比我身上任何一道伤口,都疼。
我迈开步子,一步一步,朝她走去。
我的脚上,踩着泥水,踩着血水,踩着一个枭雄的尸体,和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每一步,都沉重得像拖着千斤的枷锁。
我终于,走到了她的面前。
我看到了她脸上的泪。
那泪水,像滚烫的岩浆,一滴一滴,灼烧着我的心脏。
她看着我,嘴唇在发抖,想说什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的眼睛里,有恐惧,有担忧,有心疼。
唯独,没有责备。
我缓缓的抬起手。
我的手很脏,上面还沾着干涸的血迹和泥土。
我想收回来。
我觉得,自己这双沾满了罪恶和鲜血的手,会弄脏她。
但是,我没有。
我的指尖,最终还是,轻轻的,触碰到了她微凉的脸颊。
我用粗糙的指腹,一点一点,擦去她脸上的泪痕。
我的动作很笨拙。
我这双手,会握刀,会开枪,会杀人。
却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抚一个女孩的眼泪。
“对不起。”
我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
“我不该把你卷进来。”
林茉摇了摇头,泪水流得更凶了。
她伸出手,抓住了我的胳膊。
她的手很小,很软,也很凉。
“你受伤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充满了心疼。
我这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
我的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下十几处。
最深的一道,在我的小腹,虽然以经做了简单的包扎,但鲜血,还是渗透了纱布,染红了我的衣服。
我之前,竟然一点都没感觉到疼。
直到此刻。
直到她握住我的那一刻。
我才感觉到,那些伤口,在叫嚣,在撕裂。
我笑了笑。
想告诉她,没事,都是小伤。
但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我有什么资格,在她面前,表现得云淡风轻。
是我,让她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丑陋,最血腥的一面。
是我,打破了她平静美好的生活。
是我,让她为我担惊受怕,为我流泪。
我才是那个,最该被千刀万剐的混蛋。
我轻轻的,将她揽进了怀里。
我不敢用力。
我怕我身上的血,会弄脏她白色的裙子。
我怕我身上的煞气,会侵蚀她干净的灵魂。
𝐈 ℬ𝐈 𝐐u.v 𝐈 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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