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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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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第1/2页)

县衙后堂,秦远文正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正蒙》。这是他从温州带来的,闲暇时翻阅,也算是一种消遣。但他此刻的心思根本不在书上,而在眼前这副金黄色的铠甲上。

铠甲就摆在旁边的架子上,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胸甲上那只展翅的雄鹰栩栩如生,护手上的云纹层层叠叠,腿甲上的山峦起伏连绵。秦远文伸手抚摸着那些纹路,感受着那种细腻的质感,嘴角浮起一丝满足的笑。

“好东西,真是好东西。”他喃喃道,“那个姓赵的小子,恐怕做梦都想不到,这副铠甲现在是我的了。”

他又从腰间拔出浮穹剑,几缕细微的电光在剑脊上游走,发出轻微的噼啪声。他挥舞了几下,剑光闪烁,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灵动。

“还有这把剑,也是我的。”

他把剑收回鞘中,放在桌上,继续翻看那本《正蒙》。

正看着,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王典史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大人!大人!不好了!”

秦远文眉头一皱,把书放下,沉声道:“进来。”

王典史推门进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他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身材干瘦,一副精明相。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又是惊恐又是兴奋,很是复杂。

“大人,大事不好了!”他喊道,“交趾兵又来了!”

秦远文脸色一变,腾地站起来,道:“什么?交趾兵?在哪儿?”

王典史道:“刚才!就在城门口!有一队交趾兵冲进来,抢东西,抓人!有二三十个呢!”

秦远文心中一紧。他虽然不把那些平民的性命当回事,但交趾兵骚扰县城,直接影响到他这个知县的政绩。他连忙道:“现在呢?走了没有?损失怎么样?”

王典史喘了口气,道:“走了走了!被人打跑了!”

秦远文愣了一下,道:“被人打跑了?谁打的?”

王典史眼睛一亮,道:“大人,您可不知道,今天可出了个壮士!一个人,拿着一把长刀,跟那些交趾兵干上了!一个人砍倒了三四个,还跟他们的头目单打独斗,把那头目也给伤了!那帮交趾兵吓破了胆,灰溜溜地跑了!”

秦远文越听越惊,道:“一个人?这么厉害?什么人?”

王典史道:“是个外乡人,昨天才到的。听说是从两浙路来的,姓赵。大人,这样的人应该嘉奖啊!让他来县衙,咱们好好表彰表彰,也显得大人您爱民如子!”

秦远文愣住了。

姓赵?

他又问:“他全名叫什么?”

王典史道:“好像叫赵崇义。大人认识?”

秦远文没有回答。他的脸色变了又变,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赵崇义?那个被他割断脚筋的赵崇义?那个应该躺在浮空山上当瘸子的赵崇义?怎么跑到思明州来了?

秦远文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脊背升起来,直冲天灵盖。他想起那天晚上,赵崇义昏迷不醒地趴在地上,他亲手割断了他的脚筋。那种刀刃划过筋腱的感觉,他记得清清楚楚。那种伤,没有半年绝对好不了。就算好了,也是个瘸子。

可王典史说什么?一个人,拿着一把长刀,砍倒了三四个交趾兵,还伤了他们的头目?

秦远文深吸一口气,摆摆手,对王典史道:“你先下去。这事本官知道了。”

王典史愣了一下,道:“大人,那嘉奖的事……”

秦远文不耐烦地挥挥手,道:“知道了知道了,你先下去。本官自有主张。”

王典史虽然满腹疑惑,但也不敢多问,只能退了出去。

秦远文在屋里踱来踱去,脑子飞速转动。赵崇义来了。他真的来了。他是来报仇的。他来找那副铠甲,来找那把剑,来找自己算账。

怎么办?

秦远文停下脚步,望着那副金黄色的铠甲,又看了看桌上的浮穹剑。这两个宝贝,他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绝不能还回去。那个赵崇义,既然来了,就让他有来无回!

他走到门口,朝外面喊道:“阿春!叫阿春来!”

不一会儿,阿春跑进来了,躬身道:“老爷,您叫我?”

秦远文道:“你去查查,那个姓赵的,住在哪儿,平时都干什么。快去快回。”

阿春领命,转身跑了出去。

秦远文坐在太师椅上,手指轻轻敲着桌面,心中盘算着。赵崇义那小子,虽然腿伤了,但能打败交趾兵,说明他还能打。自己虽然有铠甲护身,有浮穹在手,但武艺一般,真要跟他单打独斗,未必是对手。

而且,那小子诡计多端,湖心岛那一仗就看得出来。不能跟他硬拼,得想个办法,借刀杀人。

借谁的刀呢?

他忽然想起王典史刚才说的话——交趾兵。那个被赵崇义打跑的交趾头目,一定恨他入骨。如果能让交趾兵去对付赵崇义……

秦远文嘴角浮起一丝阴冷的笑。

过了半个时辰,阿春回来了。他气喘吁吁地汇报道:“老爷,查清楚了。那个姓赵的,住在城东的悦来客栈。掌柜的是个女的,叫侬丽红,是本地土司的女儿。姓赵的今天就出门转了一圈,正好遇到交趾兵,就打了起来。现在在客栈里,好像是腿伤复发了,一直在房间里没出来。”

秦远文道:“腿伤复发?他的腿恢复到哪一步了?”

阿春道:“听客栈的人说,他走路有点跛,走久了就疼。应该是还没好利索。”

秦远文点点头,心中稍安。原来那小子还没好,那就好办了。一个瘸子,再厉害也有限。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的街道,沉思了片刻,道:“阿春,你说,如果交趾兵再来,那小子会不会还出手?”

阿春道:“肯定会。今天他不就出手了吗?那个人,我看就是个爱管闲事的,见不得别人受苦。”

秦远文转过身,看着阿春,道:“你找个可靠的人,去一趟交趾那边,找到今天那个头目。告诉他,那个打伤他的人,就住在悦来客栈。让他带人来报仇。”

阿春眼睛一亮,道:“老爷的意思是,借交趾人的刀,杀那个姓赵的?”

秦远文点点头,道:“对。咱们不露面,让他们狗咬狗。不管谁死,都是好事。姓赵的死了,咱们除了后患。交趾人死了,咱们也算为民除害,还能落个好名声。”

阿春连连点头,道:“老爷高明!老爷真是高明!小的这就去办!”

秦远文又道:“小心点,别让人发现是咱们干的。找个生面孔,能说交趾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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