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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布下确实盖着一个人,但却并非是完整的,而是一具还带着残肉的骸骨。
林不凡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惨白,他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招财的身影。
是他吗!
是招财吗?
他到底经历了什麽?
杂役头子眼中带着讥讽,双手抱胸远远地看着。
「动作快点,别磨蹭了,若是惹得二小姐不开心,有你们好果子吃。」
在杂役头子的催促下,林不凡身旁那人已经开始上手,就像是清扫垃圾一般将骸骨装进布袋之中。
「地上给我洗乾净了,一点血迹都不能留下。」
林不凡心底发颤,他看得很清楚,骨架不大,正好能跟招财对应上。
「这是...」
身旁那人面无表情,压低了声音回道:「在钱府做事,想要安然无恙的活着,多做少说,不该知道的事情不要问。」
林不凡接过那人递过来的抹布,沾着水,麻木地清洗着地面。
直到彻底将凝固的血迹擦乾净后,跟着林不凡一起来的那人提着染血的布袋,将他带到了后山。
「这人你认识?」
林不凡点了点头。
「看开点,我刚来时也跟你一样,见过不少跟我认识的人被弄成这幅鬼样子,但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大哥,这到底是怎麽回事,为什麽一个好好的人会变成这样?」
那人叹息一声:「我听说是二小姐院里养了不少恶犬。」
「恶犬?」
「这不对吧,咱们进入二小姐的院子至少得有大半个时辰,但我好像没听到有狗叫声。」
「具体什麽情况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总之,干一趟这样的活,能拿30个铜板,待会咱们回去可以到帐房领钱。」
林不凡望着那人手中提着的布袋,无力地开口道:「大哥,我的那份钱让给你了,你能不能让我来处理骸骨。」
「你想埋了他?」
林不凡点了点头。
「落叶归根,入土为安,将骸骨烧成骨灰吧,要不然,一定会被山中野兽刨出来吃掉的。」
「随你的便。」
那人将布袋丢给了林不凡。
「你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动作快点。」
「大哥,你有火摺子吗?」
「给。」
接过火摺子,林不凡不再犹豫,在山中捡来了许多枯枝碎叶,将其堆成火山口,将布袋中的骸骨倒入其中点燃了火焰。
他跪坐在一旁,望着火焰越烧越旺,双眼无神,也不知在想些什麽。
跟随林不凡一同来的那人在火堆旁挖起了坑。
「就当是30文钱的报酬。」
林不凡朝那人点了点头。
「谢谢。」
林不凡站起身,在附近找了块稍微平整一些的石块,拿来尖锐的石头,在其上刻上了四个字。
【招财之墓】
「你小子还认得字?」
「不过,你写的字好奇怪,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字体。」
林不凡微微点头。
「小时候我家里条件还算不错,在私塾学过一段时间,但认的字不多。」
「那你为啥会选择来钱府当下人?」
「像你这样的,应该能找到不少体面些的差事。」
林不凡自嘲一笑,无奈地摇了摇头,没有接这个话题。
大火烧了许久,直到将骸骨烧成了焦黑。
林不凡将骸骨埋进坑中,进行掩埋,最终,将那块简陋的石碑插在了坟头前,双掌合十拜了三拜。
「招财,你安息吧,下辈子投个好胎,最好能到我的那个时代去享福。」
「或许,在我还没成长起来之前也会变得跟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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