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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孤独的金色沙漠中穿行了七天,当终于看到首都学院的山头时,路易斯抬起胳膊掀开了捂得严严实实的兜帽,开玩笑说,“我还以为我们要走上个四十年!”
少年林雀擦了擦额角的冷汗,体感四十年也差不离了。
自从在地狱路易斯把自己的胃烧穿个窟窿发现自己没死以后,他越发的猖狂起来,在这诡谲的沙漠中,此人上能徒手抓蝎子,下能挖坑找沙妖,白天能热到披着被单跳舞,晚上能冷到搂着林雀一起埋进沙子里。
林雀看透了,路易斯当着大人的面可以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花瓶,但当着小孩的面绝对是个疯...上房揭瓦的人。
怪不得教会那些小古板都绕着他转,林雀想到了自己不知道多少年前在贫民窟身边围绕的那群孩子,也是指哪打哪,让偷这家绝对不会去偷那家。
他看了看前方蹦跳的路易斯,自己遁入阴影恢复成成年模样,转头挥手的路易斯见少年林雀一眼没看住就自顾自的长大了,下巴哐当掉在地上。
“你怎么变回去了!”路易斯大为失望。
林雀松了口气,想着自己这些天掉的头发,从地上随便捡起一块边角料开始搓所谓白银佣兵的徽章,“进城要盘查。”
“肯定不是为了这个...”路易斯还不知道他么。
“你也知道你这些天有多烦?”林雀三五下就搓完一个徽章,迎着太阳光照着看了两眼,“可以了,走吧。”
两个人并未去学院山,而是绕东走了首都城门,因着狂欢节的缘故,来往的人比往常要多得多,检查也宽松许多,大家都趁着这个时期走访亲朋好友,有时给士兵多塞两枚银币,也就过去了。
林雀跟路易斯混在人群里,如此这般的说明着,路易斯垫着脚看着这长队,叹气在林雀耳边嘀咕道,混进刺客怎么办?
“倒也不是没有先例,”林雀抱着胳膊,两个人脑袋挤着脑袋,“能解决的骑士团基本就解决了,不能解决的,就算请教皇来也没有用。”
“四舍五入就是请光明神保佑。”路易斯恍然大悟。
“对。”林雀捋了一把不存在的胡子,郑重的点头。
随着缓慢的队伍移动,路易斯终于站在城门前,那门比水之都和火之都的门要大上一倍,而且修的更加精致,林雀给路易斯扎了一个麻花辫,届时让路易斯‘小鸟依人’的躲在自己身后,守卫顺着暗示把路易斯当成了一个腼腆的小姑娘,总之跟通缉令上那位长发飘飘的张扬小偷没得半分联系。
城内此时狂欢节的氛围已经很浓了,人行道上的石砖被漆成姜黄色,三三两两的提琴手在街边表演,旁边还有几个人在围着跳舞。
路易斯就如同乡巴佬进城一般,张着嘴巴看个不停,这里跟火之都和水之都不一样,并无统一风格的建筑,店铺和住宅乱七八糟的连在一起,有的四五层的矮楼,每一层都挂着不同的牌子,好像剪个头都得上三楼似的。
临近节日,街上的装扮也五花八门,不像是水之都清一色的蓝色旗帜,或者火之都的火红旗,这边飘扬的彩旗以姜黄色为主,剩下的却什么颜色都有一些,居民的服饰也各式各样的,有的穿的板正,有的穿的清凉,大家彼此走过都会笑着打两声招呼,除了物种单一以外,这简直符合路易斯的美好城市的一切幻想。
“变化挺大啊...”林雀也感叹了一句,看来新上任的王做的不错,就算路易斯大喇喇的像刺杀似的去见他,想来他也不会太过于计较。
同时包容着学院派和教会,这就是新王的觉悟,也是大地之都,在新王还是小王子的时候,林雀混在人群中在狂欢节听过他的演讲,那时候他是怎么说来的来着?好像是,包容一切才是所谓大地,之类之类的。
总之,看来是步入正轨了嘛,林雀算了算年纪,想着这位别再五六十岁的时候突然因为怕死变成保守派,那就太无趣了。
等林雀感慨完回头,发现路易斯已经在人群中跳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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