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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怪我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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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停留太久,在现场留下两人进行调查后,一行人回了治安局。

走之前,为了安全起见,还特意把自己的车给仔细的检查了一遍。

这都直接动刀子干了,谁知道会不会还有什么后手。

金胜得去做个笔录,交待一下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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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也得把手机中的录音上交。

三人的『故意杀人罪』应该就能实锤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未遂仍然需要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由于三个人是有预谋的,甚至背后有人指使的,那这个性质又会不同。

团伙杀人并不一定意味着罪行更大,会根据每个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参与程度来确定的。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主犯往往会加重刑罚。

比如:从有期徒刑上调到死缓,死缓直接变成死刑。

询问室内,金胜详细的描述了一遍后,再把录音给放了一遍。

其实内容也就那么几句话,但『含刑量』极高。

林夏听完后,眼神有点复杂的看着金胜道:「这都第几次了,你就这么招人嫉恨吗?」

「要是国内的律师都跟你一样,那他娘的谁还敢当律师。」

金胜表情有点无奈的摊了摊手道:「怪我喽.....」

林夏苦笑着摇了摇头。

旁边做记录的小虎,看着两人的互动,也捂着嘴偷笑了一声。

「叮铃铃.....」

这时候,林夏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你说。」

「好,那你先找人留守,再回队里。」

挂掉电话后,林夏看着金胜,咽了一下口水道:「被救护车拉走的两个,一个颈部骨折丶一个肋骨断了两根,裂了一根。」

「我说金胜,你要不别当律师了,乾脆来我们刑警队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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