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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新一轮舆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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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追问了一些细节方面后,陈悦才心满意足的走人。

这一个辩护意见,起码价值几万块。

很多人不理解,那三个偷拍的人这么可恶,为什么律师还要想办法帮忙减轻刑罚丶或者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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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任何人在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之前,都不能被确定为有罪。

当然....律师接不接案子也是双向的,如果觉得良心上过不去,或者感觉『很膈应』,完全可以选择拒绝嘛。

金胜这次愿意给出意见,除了还陈悦一个人情之外,也是看到了卷宗中几人的年龄。

全都是20出头的年轻小伙子,真要是进去十年八载,可能直接废掉了。

偷拍的行为是可恨,但罪不至死吧!

陈悦这个案子,金胜给出意见的同时,也在心里大致估算过。

要是她能发挥好,法院最后判的刑期,差不多会在3年左右。

缓刑绝对不可能。

除非金胜亲自出马,再加上另外一招......

前段时间,铁军不是也拿了一个案子过来,让金胜给点意见吗?

性质倒是跟这个差不多。

只是犯的事情不一样。

处理这种带有争议性的案子,就看律师往哪个罪名上去引导了。

很多电视中演的.....男主角因为见色起意,或者在朋友怂恿下,跑去壁咚初次见面的女主角。

控制住不让她走,顺便再亲一下。

电视中最多挨一个『嘴巴子』,踩一下脚,喊一声流氓就跑。

男主角会摸着被打的地方,舔一下嘴唇,嘴里嘟囔一句:『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但在现实生活中,就是妥妥的犯罪行为。

强制猥亵罪了解一下。

普通情况5年以下。

但要是在公众场合,比如商场丶餐厅....那恭喜你,符合加重情形,需要5年以上。

为了一个吻进去踩缝纫机好几年,你就说亏不亏吧!

还有.....特别喜欢去酒吧丶商K玩的小夥伴也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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