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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9章 他已被立案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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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刘芳提供的线索,抓捕组迅速调整部署,在泰国警方的配合下,突袭了清迈的那处住所,成功解救了被控制的赵强,并将看守人员抓获。赵强被解救后,情绪十分激动,主动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出庭作证。

与此同时,技术组通过对高明通讯记录的追踪,发现他已经从清迈转移到了柬埔寨金边,准备通过非法渠道偷渡到欧洲。抓捕组马不停蹄地赶往金边,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高明可能藏匿的区域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天后,在金边的一家豪华酒店里,抓捕组终于找到了高明。当时他正准备办理退房手续,看到突然出现的中国警察,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试图反抗,但很快被制服。

“高明,你涉嫌非法集资罪、洗钱罪、故意伤害罪,现在我们依法对你进行逮捕。”抓捕组组长亮出逮捕证,声音威严。

高明被押解回国后,苏晴立刻对其进行了讯问。起初,高明还负隅顽抗,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所有证据都是陈默、刘芳、赵强等人伪造的。

“高明,你以为你躲到国外就能逍遥法外吗?”苏晴拿出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录音等证据,一一摆在他面前,“这些证据已经经过专业鉴定,都是真实有效的。陈默、刘芳、赵强都已经如实供述了你的犯罪事实,你再狡辩也没有用。”

她又拿出王建军的聊天记录:“你和王建军的勾结,我们也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他现在也已经被立案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高明看着眼前的证据,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知道,自己的末日已经来临。沉默了许久,他终于低下了头,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高明交代,他从2019年开始,就与张磊、陈默等人勾结,利用天鸿集团的名义,以高息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截至2023年案发,共非法集资120亿元,造成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案发后,他通过王建军的关系,伪造了自己“意外身亡”的现场,转移了大部分资产,逃到了国外。这三年来,他一直躲在海外,通过遥控国内的同伙,继续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

随着高明的供述,案件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专案组收集到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污点证人的证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被告人供述等,足以证明高明、王建军等人的犯罪事实。

第五章法庭上的博弈

案件很快被移送审查起诉。苏晴作为公诉人,开始紧张地准备庭审材料。她仔细梳理了所有证据,撰写了详细的公诉意见书,反复模拟庭审中的各种情况,做好了应对一切突发状况的准备。

庭审当天,法庭内座无虚席。受害者代表、媒体记者、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到场,关注着这起备受瞩目的大案。高明、王建军、刘芳、赵强等十余名被告人被押解到庭,面对审判席,神色各异。

庭审开始后,苏晴首先宣读了起诉书,详细陈述了高明等人涉嫌非法集资罪、洗钱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多项罪名的犯罪事实,并出示了相关证据。

“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高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给社会公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被告人王建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包庇纵容犯罪分子,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严惩。”苏晴的声音铿锵有力,回荡在法庭内。

然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却提出了异议。高明的辩护律师声称,高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有自首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王建军的辩护律师则辩称,王建军没有收受他人财物,也没有滥用职权,所有证据都是伪造的,请求法院宣告王建军无罪。

面对辩护律师的狡辩,苏晴沉着应对。她逐一反驳了辩护律师的观点,再次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高明的供述、陈默等人的证词、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高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并非从犯,也没有自首情节;王建军的受贿事实和滥用职权行为,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并非伪造。

在法庭辩论阶段,苏晴进一步阐述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非法集资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还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更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对人民利益的漠视。如果不对这些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就无法告慰受害者,也无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污点证人陈默也出庭作证,详细陈述了高明等人的犯罪事实,并接受了控辩双方的交叉询问。他的证词条理清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进一步巩固了证据链。

庭审持续了三天。在最后陈述阶段,高明、王建军等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纷纷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第六章正义的宣判

经过合议庭的认真评议,法院终于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高明犯非法集资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建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被告人刘芳犯非法集资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被告人赵强犯非法集资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当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后,法庭内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受害者代表们热泪盈眶,紧紧握住苏晴的手,不停地说着“谢谢”。

走出法院,阳光洒满大地。苏晴抬头望着天空,心中百感交集。这场历时数月的艰苦战役,终于以正义的胜利告终。但她知道,这并不是终点。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还有许多案件需要办理,还有许多犯罪分子需要绳之以法。

回到检察院,同事们为苏晴和专案组举行了庆功宴。检察长亲自为苏晴敬酒:“苏晴,你和你的团队立了大功!你们不仅破获了一起重大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还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检察机关的担当。”

苏晴接过酒杯,真诚地说:“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是整个专案组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所有支持和配合我们工作的部门和人员的功劳。作为检察官,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正义,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庆功宴结束后,苏晴回到办公室,翻开了新的案卷。新的案件已经到来,新的挑战也即将开始。她知道,只要心中的正义之火不灭,只要对法律的忠诚不变,她就会一直坚守在公诉岗位上,用法律的利剑,斩断罪恶的链条,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便是她作为一名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也是她对祖国和人民最真挚的忠诚与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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