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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天地清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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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中特别强调,承负法则,这是道经中系统提出的承负论之观点,亦是东汉《太平经》中有讲。

人生在世,行善积德,福荫庇佑子孙,作恶自孽者不仅受天罚罪责,且会殃及子孙。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此为天理昭昭,不可不信,不可不守。

现世人皆知“太上”乃是指“太上老君,也即是圣人老子李聃,成道之后的上天封位。太上乃道门至尊之称也!“太上”是至高无上的意思,乃是华夏最为尊贵的词语之一。

《太上感应篇》是太上老君劝人作善之经书。由此动彼谓之感,由彼答此谓之应,应善恶感动天地,必有报应也。太上老君垂训,感应之篇 ,日诵一遍 ,可减灭罪,可消罪愆,能受持一月,福禄绵绵,久行不怠 ,则寿命长延。

老君《太上感应篇译文》第一章。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其中之意是,太上老君说:“人的祸福,并无一定,完全是自作自受。作善必有善报,作恶必有恶报。如同人的影子,必随身体移动,形正则影正,形斜则影斜,绝不差错,亦不疏漏。”

第二章,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凭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其意是“所以天地之间,有专察罪过、恶孽的神明,依照人所犯罪过恶孽之轻重,消减人之寿命(一算是一百日,一纪是十二年)。

作恶之人,苍天不但减他寿命,又罚他耗损财富,变为贫困,且时常会遭遇愁苦祸息种种不顺之事。

作恶之人,人人都会厌恶他,而无容身立足之地,且刑罚祸害随着而来。作恶之人,吉祥喜庆都会远离;而凶星恶煞降灾与他。可见,「心起善念,吉神护之;心起恶念,凶神随之。」作恶之人,寿命削尽时,即是死期。”

第三章,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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