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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死死地盯着那只老公鸡,大脑在飞速运转。
他在搜索自己四十多年来学过的所有技法,处理过的所有食材。
想找到一种能化腐朽为神奇的方法。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后厨里一片死寂。
司徒盅也不催他,就那么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他要的就是这种压力。
只有在极限的压力下,才能逼出一个人的真正潜力。
也只有在这种压力下,才能让一个骄傲的人彻底崩溃。
终于,易牙动了。
他没有去拿刀,而是从灶台下取出了一个不起眼的陶罐。
陶罐里装的是一种暗红色的液体,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
“这是什么?”
司徒盅好奇地问。
“红曲酒糟。”
易牙的声音恢复了平静。
“用糯米和红曲米,古法酿造七七四十九天而成。”
“其性最柔,却又能成最刚。”
“这老公鸡的肉又柴又硬,普通刀工火候根本对付不了。”
“不过用红曲酒糟腌十二个时辰,肉质就能变软变香,里外都会松散。”
他当场把老公鸡收拾干净,整只放进装满红曲酒糟的陶罐,封上罐口。
“十二个时辰之后,再动手。”
安排好这些,他直接在一旁盘膝坐下,闭目养神,完全不再管外面的事。
司徒盅看他一副神神道道的样子,心底舍不得相信。
这种红曲酒糟能真管用?
他半信半疑找了块空地坐下来,索性整晚守着,专门盯着这易牙到底要耍什么花样。
一夜天亮,十二个时辰眨眼就过了。
等易牙重新开启陶罐时,一股酒香肉香混到一块,直接蔓延整间厨房。
原本干柴的老公鸡,此时变得饱满,皮色泛着淡红。
易牙把鸡捞出来,在水里细细冲洗。
然后抄起手边那口最薄的剔骨刀。
刀随腕动,稳定如一。
刀光起落,如流云游水。
剥离时只听细密声音,没几分钟,一整只鸡的骨头全被取出,鸡身却还好好地原封不动,鸡皮肉连没有破口。
这手艺一出,连边上看着的山贼都咽了口吐沫,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拆骨,而是拿人的刀意和巧劲做到极致。
剔骨之后,易牙并没有停止。
他将鸡肉用刀背细细地捶打,将其捶成薄如蝉翼的肉片。
然后,他从旁边取来一块晶莹剔透的肥膘肉,同样捶成肉泥。
将鸡肉泥和肥肉泥按照三比一的比例混合在一起。
加入蛋清、葱姜水还有他自己秘制的调料,顺着一个方向疯狂搅打。
直到肉馅上劲,变得黏稠而富有弹性。
这个过程叫打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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