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笞,就是用竹条捆成的一根棍子,在臀部及后背抽打的刑罚,一棍子下去,就能带出一条血痕,半个月都好不了;
而苦役,则是在工作之后,继续干活4-6个小时,而且干的都是挖煤矿、挖铁矿这些重体力活,一干就是几个月,让这些人体验一下黑煤窑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斩首就简单了,一次性解决,保证不留任何后患,体验者也绝对不会有任何差评出来。
当然,“笞役斩”这三项刑罚太过笼统,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肯定还会有一些改变,但刑罚就是刑罚,只要触犯,就要按照这个要求来执行。
判定族人是否会触犯这个刑罚的,一般是由熊黑带着几个巫来判断及定罪,熊黑作为熊部落第一任“法官”,在族人里很有威望,能镇得住场子。
三个月以下的苦役不需报备给族长和大巫师,由熊黑自行判定,只要保留相应的判罚材料留待每月检查即可。
而超过三个月的苦役直至斩首,则必须报给熊洪和熊巫,由他们进行判断和定夺。
熊洪深切地知道后世的一些冤假错案带来的负面影响,虽然是在原始社会,熊洪的权势无可撼动,但他还是想尽量地公平公正,让熊部落的族人们有着更好生活地权利,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些保障。
而在部落推行这个刑罚的制度,也是为了以后与其他部落交流,所产生的矛盾有个参考,毕竟熊洪还是很希望与这些部落友好交往的,提前把这些准备工作给做好,能够预防很多矛盾的发生。打个比方,在熊部落与其他部落的族人产生口角的时候,有法可依总比双方都没有处理的依据要好。
除了刑罚以外,还有部落的其他制度。比如青壮年训练方面,只要是熊部落年满12到22岁的族人,无论男女,都得参与部落的战斗训练,训练每年会组织2-4次,在部落不忙的时候比如春耕后或者冬季举行,主要练习列队、行进以及临敌的阵型。万一以后需要进行战斗,熊洪立马就能抽调一些适龄的族人组成队伍,参与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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