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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了王酷酷留在了地府,打工。
恬诗诗带着旗得胜,和一丝委屈,离开了地府,最后一次和王酷酷告别。
那天,我想那天,的意境,是很美的。作者多次提到王酷酷和恬诗诗的感情。
王酷酷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虽然大家都看不起他,虽然他是个废材,没什么本事,不会御剑飞行。
但是,作者想,那天恬诗诗离开地府,当日后恬诗诗想起那天,两人离别。
王酷酷留了下来,恬诗诗御剑带着旗得胜走了。
那天的意境,确实很美,事实上虽然王酷酷是个大迷糊,但是并非不懂得儿女情长。
王酷酷对于恬诗诗,虽然仅仅是师姐师弟的感情,但是两人还不是那么的迂腐,那么的绝情,我想这一天的告别,对于王酷酷和恬诗诗,都会日后偶尔想起,感觉无限凄美,无限治愈。
一段好的感情,好的过去,确实能对已经长大的人,让他们治愈。
作者想这一天,王酷酷留在地府打工,恬诗诗带着旗得胜御剑离开。对于两人,这是无限治愈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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