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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筱离开了杏花村。
她走时踩断了柴小月的手腕,虽不会就此残了,想养好却也要花费百两。
舍得花三十两毁掉亲弟弟的清白,相信他的荷包是饱得很,松松也好。
韩筱不会知道,因为她那一脚,柴小月为了治手,花光了家中的银子,还卖了所有的首饰,穷得叮当响。
等遇到女主孟萱时,因为穿得太破太烂,孟萱只看了柴小月一眼,好心丢了他一锭银子,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所有的一见钟情,都离不开见色起意,柴小月没了色,孟萱便看不上他。
……
韩筱回到家的当晚,在房门口捡到一本书,翻了两页,她端正了脸色。
一夜未睡,天亮时,她将书丢进火里烧成灰烬。
她离开了十天,厨房里的肉已经吃完了,米和菜还剩一些。
韩筱盯上笼子里的兔子,在杀还是不杀之间,选择了杀。
柴朝云醒来,听到厨房里的动静,满脸笑地跑来,看到锅里炒得喷香的兔子肉,险些又哭出来。
韩筱看到他的脸色,近八尺高的大个子,脸上是不符合身形的无措。
“……没肉了。”
她小声说:“你每顿都要吃肉。”
柴朝云:“……”
倒也没贪吃到这种地步。
兔兔那么可爱……
柴朝云一吸鼻子,走到灶台边,咽了口口水,眼巴巴地看着锅里。
“好香,可以吃了吗?”
韩筱:“……”果然离不得肉。
“炒入味了,可以吃了。”韩筱夹了一块肉,吹凉了喂到柴朝云的嘴边。
柴朝云看她一眼,将肉吃进嘴里,细细品尝咽下去后,赞道:“好吃!!”
韩筱点了点头,转身看着锅里的兔子肉,余光扫过少年粉嫩嫩的唇瓣,收回去背在身后的手,用力地握了一握。
那里看上去
一定比肉好吃。
柴朝云这些日子缓过来了,心情比以前好,人也开朗了许多。
韩筱装菜时,他主动擦了桌子,盛了米饭摆好,坐在桌边等着韩筱进来。
从前吃饭他一句话都不说。
这次话却很多,十句里有八句是夸肉好吃,一句是夸韩筱好厨艺,最后一句则是撒娇,说韩筱不在,他都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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