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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太公阴符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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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贤所注:五贼者,在道为五行,五行各一其性于天下,谓为金、木、水、火、土;在人为五德,五德各一其性于天下,谓为味、利、反、怨与小大。推而广之, 万象之定尽于之。此形而下之言矣。

天有,天何曾有?“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以此知之五贼之生,本自有也,自居、执、住、止,毁天常故成五贼。若不有者,何出五贼?!是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所谓见之者,即非见之者,绝之而已矣。

百方经教,虚广故也,故 仲尼云:「一言以蔽之曰, 思无邪。」又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此则至道也,何必广谈修习欤?——筌注

[原文]: 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略释]:

此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法天象地以尽行也。

五贼在心,非心、 非非心则天下无贼。

施行于天,天行健,以执有故,坏天常。然以五贼秉天常之失故,所行亦必依于天,故谓五贼施行亦本诸天。是同出而异德也,玄玄归根复命,反运五贼化五仁矣。

宇宙者,象数之运。双手者,左象右数。艮为手,《通书》以艮终焉。艮者根也,止也,本也。本立而道生。象数万有之先也。

身于两手之间,是其中也。一身合双手以象‘三’,三生万物故曰‘万化生乎身’。 单言身,乃明中轴为运之旨也。

此则穷究之,化贼为仁备矣!

[原文]: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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