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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换算为比例,仅约12.5%的受害者会选择报警,而87.5%的案例被隐藏,而且这都是保守估算。
尤其是在农村或保守地区,被害人的家属为“保全名声”直接阻止被害人报警。
所以,在华国,被侵犯之后,约有90%的被害人都会选择不报警寻求帮助。
导致这个局面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因为耻感内化,被害人受到社会贞操观念的影响,认为这个受害经历是人生的污点,担心说出来会毁掉名声。
特别是像被李维他们侵犯的被害人,他/她们有的是因为喝得烂醉,有的是因为跟他们一起吃粉,有的是因为在夜店上班,有的单纯只是因为跟朋友出来蹦迪放松放松就被李维看上了等等,反正被李维侵犯的这些人多多少少跟SHIBAI夜店都有点联系。
像是这些被害人他/她们更加不敢报警,且不说他们出入夜店场所不是世俗意义上的完美受害人,就算他们抛开这世俗的偏见选择去报警。
没有办理过侵犯案件的法律工作者或者没有去报过警的人或许不知道,其实侵犯案,立案门槛是高的。
打个比方,首先你居然去夜店玩,或者哦原来是在夜店工作的人,这一点怎么着都值得被各种质疑一遍是不是洁身自好的人吧!然后再费尽口舌自证清白各种解释不是自愿的,最后,可能或许在有一定证据的基础上才会给你进行立案。
女姓尚且如此艰难,更别说男姓同胞们了,他们才是叫做真正的有苦难言。。。
白潇这么一说庭长就懂了,庭长说:“原告方,那就请针对李维涉嫌侵犯一罪举示证据吧。”
白潇回:“好的,审判长。”
说完,白潇拿起了一沓证据材料说:“这份是被李维侵*犯的96名受害人的控告笔录!”
“这个硬盘上存储的视频是李维侵*犯95名受害人的录像!”
“还有其中一名被害人也就是本案的原告孙云静的被害视频,在后续的庭审中再进行另外的播放!”
“李维每次在实施侵*犯行为的时候,都要求他的手下将整个侵*犯过程进行录制。”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实施侵*犯的地点有的是在SHIBAI夜店的卡座,有的是在李维的办公室,有的是在包房,有的是在李维的休息室,有的是在夜店的吧台!”
“但不论在哪里,均有多人进行围观!”
“这两份证据综合可证明被告人李维违背他人意志,通过暴*力手段或药物手段,当众侵—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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