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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补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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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惩罚还挺严厉,一旦做实,就是间谍虫套餐伺候,堪称重刑。

但这里的强迫,不是根据女生的主观意愿来的,那玩意太唯心,根本没法当证据使用。

不然来一个事前同意,事中同意,事后不同意的悖论,根本就无解。

而这样的坏批绝对有,毕竟坏人又不分性别,没道理只有男性,没有女性呀。

曙光城的不能强迫规则,则是根据身体上的伤痕确定的。

事实上,强迫她人不是那么容易的。

要知道那个地方,可是连阳光都照不进的位置。

在女性以极其坚决的抗拒态度下,想不造成严重伤害,就完成一次体液的交换,那纯是片子看多了。

连原始人抢老婆,都知道要先一棒子打晕,才能扛回家。

更别说,还要满足四下无人,位置偏僻等先决条件。

末世中的强迫,绝对有,但那一定是在整体氛围大坏的情况下,或者有暴力组织带头才有可能发生。

但曙光城,因为有李仙的镇压,氛围从来就没大坏过。

因为李仙不想让不干不净的东西脏了母亲的眼睛。

零星的肯定有,但那种风气,绝对没在曙光城刮起来过。

毕竟爽一下,就要丢命,死法还那么惨烈的,是个人都会三思而后行的。

而末世中也没有哪个女人会轻易相信一个陌生的男人,大多数正常人的警惕心都是很高的。

只要不出城,不去非常隐蔽,又四下无人的地方,即便遇到事了,喊一嗓子都能吓痿歹徒。

但不能强迫,不代表不能追求,光明正大的那种追求。

即便这个女人已经很明确的有了自己的伴侣,但鉴于现在这个世道。

伴侣充其量只能是男朋友的角色。

但谁规定了有男朋友就不能追了?

不强迫,但就是在对方眼前逛荡,不动手,但言语撩拨,或者极其轻微的毛手毛脚。

都说好女怕缠郎,一般遇到这样的,女生还真没太好的办法。

但前提是没有男朋友,否则,哪家男朋友遇到这事还能忍?

那不成忍者神龟了?

相对于雌竞,雄竞一般都简单明了,能动手的都尽量不逼逼。

这个时候除非女生非常懂事,既能拦着男朋友,同时又能有能力应付不名誉的第三者。

都说家有贤妻,男人不做横事。

但这种女人太少了,一句“老公你看他。”

就足以让绝大多数的男同胞上头,然后就角斗场,生死契。

𝐼 𝙱𝐼 𝕢u.v 𝐼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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