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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会儿觉得自己是音乐界的“革命先驱”,要打破一切陈规陋习;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个“跳梁小丑”,会被人嘲笑得体无完肤。这种矛盾的心理,让他纠结得快要“精神分裂”了。
“既要保持新风格的独特性,又要让更多人接受……”胡逸喃喃自语,那声音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这简直比让我徒手劈砖还难!”
然而,越是困难,胡逸就越是兴奋。他坚信,只有克服了这种矛盾,才能真正创造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音乐风格,成为真正的“音乐之王”!
在准备发言的过程中,胡逸的耳朵也没闲着。他时不时地能听到周围一些传统音乐学者的小声议论。
“听说了吗?那个叫胡逸的,搞了个什么新风格,简直是不伦不类!”
“就是就是,这种东西也能叫音乐?简直是对音乐的亵渎!”
“年轻人嘛,总是喜欢标新立异,哗众取宠。”
这些话,像一根根刺,扎在胡逸的心上。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一群饿狼围攻的羔羊,压力山大,喘不过气来,胸口像被一块大石头压着。
“不行,我不能被他们影响!”胡逸深吸一口气,那空气冰冷而干燥,刺激着他的鼻腔,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
“我要用我的音乐,证明给他们看!”
他感觉自己的胸腔里,仿佛有一团火焰在燃烧。那火焰炙热而猛烈,烤得他的脸颊发烫。
这团火焰,既有对音乐的热爱,也有对质疑的愤怒,更有对未来的憧憬。他紧紧地握着手中的稿子,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手心里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珠,那汗珠顺着手指滑落,打湿了稿子的一角。
终于,轮到胡逸上台了。他深吸一口气,缓缓地走向讲台,会场里的灯光有些刺眼,周围的人们交头接耳的声音此刻变得模糊而嘈杂。他的皮鞋与木地板摩擦发出沉闷的声响,像是某种序曲,每一步都让他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
“咳咳……”“咳咳……”胡逸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一个“误入狼群的小白兔”。他环视了一下会场,目光扫过那些或质疑、或期待、或不屑的面孔,心中默念:“稳住,别慌!拿出你的气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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