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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皮岛胭脂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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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世魁早年为市井商人,后投靠东江总兵毛文龙,屡立战功,同时,他有一女以“绝色”着称,毛文龙纳之为妾,“宠冠一时”,沈世魁也深得毛文龙信任与重用,甚至被毛文龙称为“沈太爷”。。

当时苏杭商贾往来东江镇,都与沈世魁过从甚密,尊称他为“沈太爷”,因而沈世魁早已“倚势横行岛中”。

毛文龙更是下令,来岛上不与沈太爷做生意的商人,一律抓起来或赶走。

沈世魁太有名啦,李长风当然记得他,不仅是他后来做到东江总兵,而是他有两个特点。

一是他会做生意,毛在皮岛的生意全是他在做,供应了皮岛所有的物资和军需,二是他有个女儿,史书上没说叫啥名,但用了两个字形容“绝色。”

毛文龙也最宠她。

关键是,毛死后,陈继盛又娶了她,陈继盛死后,刘兴治又娶了,刘兴治死后,又嫁给黄龙。

一个女人,连续几个东江总兵都要娶她,可见她‘绝色’两字,有何等的份量。

一想到绝色两个字,李长风就涌起一阵冲动想看看。

总兵府暖阁内,炭盆烤得沈世魁满面红光。这六十岁的老将须发如银,手指却戴着十枚翡翠扳指,每枚都刻着不同商号的徽记。

“李帅请看!”他击掌三声,八名苏杭绸商抬进鎏金箱笼,“这是老朽给旅顺将士的犒劳——松江棉甲三千领,绍兴黄酒五百坛,另有三万两私铸纹银。”

箱盖开启的刹那,李长风瞳孔微缩。那些银锭竟刻着“济州通宝”字样,正是他海外私铸的钱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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