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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王实冤魂告御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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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县太爷的惊堂木落在案上,震得砚台里的墨汁都溅了出来,“给我往死里打!看他招不招!”

王老实被差役拖出大堂时,听见里面传来儿子撕心裂肺的惨叫。那声音像根烧红的铁钎,从他耳朵眼里扎进去,直穿到心口,烫得他五脏六腑都在冒烟。他在衙门外头哭,哭得浑身抽成一团,路过的百姓围了一圈又一圈,有人叹气,有人摇头,就是没人敢出声——谁不知道县太爷和县尉穿一条裤子?王实这孩子,怕是要被屈死了。

果然,没出三天,县衙就贴出了告示:“贼民王实,勾结盗匪,盗取官粮,罪证确凿,杖毙于狱。”

王老实当时就晕了过去,醒来时躺在自家冰冷的土炕上,媳妇趴在炕沿上哭,眼睛肿得像核桃。他想爬起来,却发现浑身的骨头都像散了架,喉咙里腥甜腥甜的——是被差役打出来的血。

“儿啊……我的儿啊……”媳妇的哭声像破锣,敲得他脑仁疼。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只有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眼角往枕头里钻。

那之后,王老实像变了个人。他不说话,不吃饭,每天就坐在门槛上,望着县衙的方向发呆。媳妇怕他也寻了短见,硬逼着他喝米汤,他就像个木偶似的,一勺一勺往嘴里送,眼神空洞得能装下整个陈留县的冤屈。

过了半年,他突然开始收拾东西。媳妇问他要干啥,他哑着嗓子说:“我要去汴京。我儿死得冤,我得去告御状。”

媳妇当时就哭瘫在地上:“你疯了?县太爷都不敢惹的人,你去汴京告御状?那不是去送死吗?”

“死就死。”王老实拿起墙角那根磨得发亮的竹杖,“我儿在底下等着呢,我要是不给她讨个公道,到了阴曹地府,我没脸见他。”

他就这么上路了。从陈留到汴京,几百里路,他一双脚走了三个多月。饿了,就跟路边的农户讨个窝头;渴了,就喝田埂边的河水;晚上,就蜷缩在破庙里,听着风吹过窗棂的声音,像极了儿子小时候在他耳边撒娇的呢喃。

可到了汴京才知道,告御状比登天还难。开封府衙的门槛高,差役的眼更高,他连府尹的面都见不着,递上去的状子要么被扔出来,要么石沉大海。有回他趁知府出门,抱着马腿就喊冤,结果被差役打得半死,扔在街角像条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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