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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僵持与转机 - 和解曙光初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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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创新的和解方案: 赵晴鸢不再仅仅是被动地回应对方的要价,而是开始主动提出一些创新的、能够实现“双赢”(或者至少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的和解方案框架。例如:

阶梯式费率(Tiered Royalty): 建议根据启明芯芯片/播放器的出货量或销售价格区间,设定不同的、递减的专利费率。销量越大,单价越高的产品,费率可以略高;而针对低端市场、利润微薄的产品,则应该有更低的费率。这既保证了专利权人的基本收益,也给了启明芯在不同市场灵活定价的空间。

一次性买断历史+未来固定年费: 提出以一个远低于对方最初索赔额的、双方都能接受的“打包价”,一次性解决历史销售的专利费问题。对于未来的授权,则可以考虑每年支付一笔固定的、封顶的授权费(Lump Sum Annual Cap),而不是按量计费,以获得更大的成本确定性。

交叉许可(Cross-Licensing)作为重要组成部分: 强调启明芯自身不断增长的专利组合的价值,提出将双方的部分专利进行交叉许可,以互相抵消部分或全部的现金支付。这对于那些自身也有产品线的专利池成员(如飞利浦)尤其具有吸引力。

限制性授权范围: 争取在授权协议中明确排除某些特定市场(如教育市场、专业市场)或特定功能(如启明芯独有的增值功能)的专利费计算,或者约定在某些启明芯拥有更强专利优势的领域(如未来的移动音频处理),可以豁免MP3专利费。

启明芯这种“软硬兼施”、“胡萝卜加大棒”的策略,逐渐收到了效果。

MP3 LA内部开始出现分歧。像弗劳恩霍夫这样的研究机构,可能依然坚持维护其专利的“神圣性”和高额收费;但像飞利浦、汤姆逊这样更注重商业利益和风险控制的公司,则开始倾向于尽快达成一个合理的和解,避免陷入无休止的法律战泥潭,特别是当他们自己也面临启明芯反诉威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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