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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还没赚够,就听到门外有人有人敲门。
孟翰林打开门的那一刻,还以为是要饭的流浪汉,直接从口袋里拿出了五毛钱,塞到了对方那看似口袋的地方里。
原以为给了钱,对方就会走。
结果没想到对方不走,还站在原地。
孟翰林直接又拿出来一块钱,跟五毛钱塞到了一起,“我说兄弟,做人,不能太贪心啊,拿着钱买个肉包子吃吧!”
“你确定?”霍瑾洲没想到自己竟然被他认成了要饭的。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好吧,的确是看不太出本色了。
因为任务,穿的也是便装,加上自己头发长了,胡子又长了一些,他认不出,也是正常的。
听到他的声音的那一刻,孟翰林蹙眉,这声音,有点……耳熟呀!
好像是,“姐夫?”
“嗯哼!”
“我草!你这是出任务,还是去流浪了?”孟翰林就差跳脚尖叫了。
这什么鬼?
想到自己刚刚把他当要饭的打发,会不会直接给自己来个过肩摔?
自己这小身板,够他揍的吗?
“姐夫,你看你这什么造型啊,走,跟我走!”说完,不嫌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就把人带走了。
先是回到家,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给自己也拿了一套。
然后就带着他去了大众浴池,要了个大单间,找了两个人,给搓澡。
霍瑾洲最开始有些抗拒,但被孟翰林说了两句,便默许了。
‘姐夫,你总不能这么脏兮兮地去守着阿姐吧?’什么话都没有沈琳琅管用,洗干净之后,搓澡的师傅就连胡子都帮忙剃了,服务得十分周到。
然后两个人又跑到了浴池里泡起了澡,孟翰林这才问起对方的来意。
听到他的话那一刻,一拍大腿,水花四溅,“早知道不给你收拾这么干净了!”
……
“刚刚那造型,我都认不出,旁人不更认不出嘛!你就算白天冲进去教训他们一顿,也不会被人认出来的。”孟翰林心中那叫一个后悔。
失策,失策啊!
“说点可行性建议。”对于他说的那种,白天冲进去揍人的事情,霍瑾洲是不赞同的。
“姐夫,你说呢?”孟翰林一边往自己的身上撩水,一边盯着他。
“一会出去,我带你去见个人。”霍瑾洲这么一说,孟翰林点了点头。
只是见到那个人的时候,他真心觉得,他和沈琳琅两个人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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