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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终看铁律清污吏,风宪重持照胆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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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

《大吴史?德佑实录》 载:“镇刑司始设于元兴三年,初为‘察奸佞、护纲纪’,后渐掌‘缉捕、刑狱、监察百官’之权,至德佑朝‘缇骑四出,生杀予夺不由法司’,‘其属官多结党营私,罗织罪名构陷忠良’,‘民间呼为 “罗织司”,官吏皆侧目’。德佑三十年春,帝萧桓‘以镇刑司滥权枉法,民怨沸腾’,诏‘废镇刑司,其职并入玄夜卫’,命谢渊‘掌风宪兼军监察事,许 “先斩后奏”,专查镇刑司余党’。史称‘此举革百年积弊,开吏治清明之始’。”

缇骑曾惊朝野寒,罗织罪状案如山。

权倾朝野朋比固,怨积街巷敢怒难。

一疏惊天请裁弊,三朝沥血破连环。

终看铁律清污吏,风宪重持照胆肝。

一 德佑二十九年冬?镇刑司积弊显

镇刑司指挥使石彪的府邸夜夜灯火通明,缇骑进进出出,马蹄声踏碎街巷的寂静。德佑二十九年冬,大同卫粮荒案爆发,玄夜卫查得粮官与镇刑司千户勾结倒卖军粮,卷宗递到御前,却被镇刑司以 “玄夜卫越权” 驳回,只轻飘飘判了粮官 “杖二十”,千户竟 “无过”。

谢渊在都察院值房翻着旧案,烛火映着《镇刑司职掌》—— 上面明写 “监察百官需会同法司”,但近年镇刑司常以 “密案” 为由独行其是。他指尖点在 “德佑二十七年魏州知府被诬案” 上,该案镇刑司未交三法司会审,直接定罪流放,事后查明是知府弹劾镇刑司党羽遭报复。“缇骑持‘密旨’便可捕人,审案不公开,定罪不依律,这哪里是监察机构,分明是私刑衙门。” 谢渊对副手低语,案上的弹劾疏已改了七遍,每笔都透着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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