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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春城——长春:历史与现代交织的魅力之城
长春,作为吉林省的省会,位于北纬43°05′~45°15′、东经124°18′~127°05′,地处东北地区中部,是京哈与珲乌两条交通线交会之处,在吉林省的发展进程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全市总面积平方公里,幅员辽阔,下辖7个区、1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独特的地理位置与丰富的资源赋予了这座城市别样的魅力。
一、历史沿革:岁月沉淀的记忆
长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早在四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这里就出现了原始人类“榆树人”。新石器时代,原始纺织技术和原始农业在这里萌芽,左家山遗址见证了这一时期人类的智慧与生活变迁。夏商周时期,此地是北方肃慎族的栖息之所,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春历经多个朝代的更迭,行政归属不断变化。
汉元帝建昭二年(公元前37年),夫余国与周边政权往来频繁,其部分地区与长春关联紧密。南北朝时期,扶余被高句丽吞并,长春部分区域归入高句丽扶余城。唐朝时,长春属渤海国扶余府,成为渤海国的边防重镇,在军事与经济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辽天显元年(公元926年),辽太祖将夫余府改称黄龙府,此地战略地位日益凸显,辽代的统治持续近200年,对长春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金国建立后,曾定都黄龙府,金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改黄龙府为济州,金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又改为隆州,金贞佑二年(公元1214年)升为隆安府 ,属上京路。元朝时,长春归辽阳行省开元路管辖。
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长春属抚州府,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归属辽东都司三万卫管辖 ,永乐元年属奴儿干都司亦东河卫,名为龙安站。明代中叶,长春属兀良哈三卫,明朝末年成为蒙古科尔沁部游牧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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