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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与时俱进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第1/2页)
冬日的江城科技大学,金黄的梧桐树叶铺满了财务处门前大道,风一吹便打着旋儿飘落,将这所百年高校的人文气息衬得愈发浓厚。学校办公楼一楼财务处,却没有这份惬意,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压抑的紧张感,打印机嗡嗡作响,吐出的一份份文件上,“科研经费专项核查”“典型案例通报”的字样格外刺眼。
财务处张磊坐在办公桌前,指尖捏着一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刚下发的通报,指节微微泛白。他任财务处分管科研经费管理的副处长已满4年,此前曾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科工作多年,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报销的流程,能从容应对,可这份通报,像一盆冷水,浇得他浑身发凉。通报上的每一个案例,每一组数字,都像一把尖刀,刺破了高校科研光鲜的外衣,露出了背后暗藏的乱象——那些本该用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科研经费,竟被一些高校教师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侵占,沦为个人敛财的工具。
江城科技大学作为部属211重点高校,是教育、科技与人才的核心枢纽。这些年,国家对科研投入的力度持续加大,每年划拨给学校的科研经费数以亿计,学校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任务也日益繁重,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成果,为国家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可越是这样,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与管理,就越显得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科研诚信的底线,更关乎每一分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乎科研事业的长远发展。
“张处,这份通报您看完了吗?李校长让我们赶紧组织各学院科研负责人开会,传达通报精神,还要开展自查自纠。”科员小李拿着一份会议通知,快步走进办公室,语气中带着几分焦急。
张磊揉了揉眉心,将通报放在桌上,指尖在那些案例上轻轻划过:“看完了,触目惊心。这些人,都是高校的骨干教师,有的甚至是学科带头人,本该是科研路上的领路人,却偏偏在金钱面前迷失了方向,一步步突破纪律底线,触犯法律红线,最终落得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的下场,太可惜了。”
小李叹了口气,点点头:“是啊,我刚才看的时候也吓了一跳,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的套取金额,手段还那么隐蔽。咱们学校虽然目前没出现这样的严重问题,但通报里提到的一些漏洞,咱们这儿也未必完全没有。比如上次审核报销单据,有个老师提交的外协合同,附件就不太规范,当时我们让他补充材料,他还一脸不耐烦,说我们吹毛求疵。”
张磊的脸色沉了下来:“这不是吹毛求疵,是底线问题。科研经费是国家的钱,是用来做学问、搞创新的,不是用来满足个人私欲的。这次通报的目的,就是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让我们所有人都清醒过来,守住规矩,敬畏制度。”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你去通知各学院,下午两点在学术报告厅开会,务必让每一位科研负责人都到场,还有那些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教师,也要求他们参加。我要亲自传达通报精神,把这些案例一个个讲清楚,让大家好好醒醒脑、敲敲警钟。”
下午两点,学术报告厅里座无虚席。各学院的科研院长、系主任,还有数百名承担科研课题的教师,纷纷坐在台下,神色各异。有人一脸严肃,认真地翻看着手中的通报复印件;有人低声交谈,语气中带着几分惊讶和不解;还有少数人,眼神闪烁,坐立不安,仿佛通报里的案例,戳中了他们的隐秘心事。
学校分管财务工作的李校长,先上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进行了简略讲解,并代表学校要求科技管理部门科发院与科技转化中心,在学校放寒假前,积极配合财务处相关科室,严查学校教师有无套取科研经费的违规现象,寒假过后就需要开始正式整改。接着李校长让财务处张磊副处长上台传达通报精神。
张磊走上讲台,拿起话筒,目光缓缓扫过全场,原本嘈杂的报告厅瞬间安静下来。“各位老师,今天召集大家开会,只有一个核心目的——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高校教师套取科研经费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开展科研经费规范使用警示教育,筑牢大家的纪律防线,确保我们学校的科研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推动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上。”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严肃:“大家都知道,这些年国家对科研的投入越来越大,就是希望我们高校能扛起科技创新的大旗,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科研人才,拿出更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可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些高校教师却无视纪律、践踏法律,用各种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损害的不仅是国家的利益,更是高校的声誉,是整个科研行业的公信力。今天,我就把通报里的典型案例,一个个讲给大家听,希望每一位老师都能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第一种常见的手段,就是利用关联公司转移科研经费。这种手段隐蔽性强,套取金额大,危害极大。”张磊拿起通报,缓缓念道,“案例一,浙江某高校教师陈某某,是该校某重点学科的骨干教师,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科研课题。可他并没有把心思放在科研上,反而动起了歪心思,注册了两家公司,自己实际控制,然后将这两家公司列为自己课题的外协单位。”
台下有人轻轻吸气,张磊继续说道:“大家都知道,科研课题中,外协合作是很常见的,比如有些实验设备、数据处理,自己学校做不了,就需要委托外部单位来做。可陈某某的这两家公司,根本不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所谓的外协合作,全是假的。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伪造虚假的合同、发票,把国家科研经费一笔笔转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账户,前后共计套取了900余万元,全部占为己有。”
“900多万啊!”有人低声惊呼,“这得做多少科研工作才能用到这么多钱,他竟然就这么套取了。”
张磊缓缓地点了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忧虑和惋惜,他的声音低沉而又严肃地说道:“没错啊!整整九百多万呢,这些钱原本应该用在购买先进的科研设备上面,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开展各种复杂而深入的实验研究;还能够给那些有潜力的年轻学者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帮助他们成长为优秀的科学家;更重要的是,这笔资金可以投入到对研究生们的教育与培训之中,为国家培养出一批批顶尖人才。然而,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这么一大笔钱竟然被那个自私自利之人拿去满足自己无穷无尽的贪欲!要知道,纸永远都无法包住熊熊燃烧的火焰,无论怎样掩盖,真相迟早都会大白于天下。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严密调查之后,他那卑劣无耻的违法行径终于浮出水面并遭到严厉惩处——法院毫不留情地宣判他入狱服刑十年之久,同时还要缴纳高达二十万的巨额罚金作为惩罚。这整整十个春秋啊,可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为黄金璀璨、充满希望憧憬的美好时光呀!如今却只能在冰冷刺骨的牢房里面虚度光阴……至此,他曾经辉煌一时的学术道路算是走到尽头,再无翻身之日可言;不仅如此,他所拥有的美满幸福小家庭恐怕也会因此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甚至破裂解体吧!那么请问,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呢?依我看呐,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否定无疑的。”
他顿了顿,继续讲第二个案例:“还有北京某高校的教师李某某,更是胆大妄为。他伙同他人,利用自己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便利,不仅自己套取科研经费,还把手伸向了课题组其他老师的经费。他通过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方式,前后套取了3756万元,其中有2092万元,是课题组其他老师的科研经费。”
台下顿时炸开了锅,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只听有人愤愤不平地嚷道:“这家伙也忒黑心肠了!居然敢贪污国家钱财不说,连同事们的血汗钱都不放过啊!”另一人附和着点头称是,表示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
张磊义愤填膺地接着说:“可不是嘛,他简直丧心病狂!而且更可恶的是,他把骗来的钱并未肆意挥霍掉,反而偷偷摸摸转到由他本人掌控的那家公司去了。紧接着呢,又拿这笔赃款去参股好几家企业,妄图不劳而获、坐收渔利。可惜呀,他千算万算却没料到,自己苦心孤诣构筑起来的发财迷梦,到头来终究还是化为泡影咯。最后,法院经过一番审理后做出判决——李某某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并需缴纳高达300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哦!至于那个跟他一起作案的张某某,则同样难逃法网,被判了5年零8个月的监禁刑以及20万块大洋的罚金呐!整整12个春秋的牢狱之灾和整整300万沉甸甸的罚金,这便是他俩因贪欲作祟所必须付出的惨痛代价哟!”
说完这番话,张磊稍稍停顿片刻,端起水杯猛灌一大口,似乎想借此让自己激动不已的心绪尽快恢复平静。随后,他继续告诫在座的诸位老师:“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呀!像李某某这般通过关联企业来挪用科研资金的手段,表面看上去好像挺高明挺隐秘的,但实际上却是破绽百出、不堪一击呢!”这些人以为,只要伪造好合同、发票,就能蒙混过关,却忘了,科研经费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每一笔钱的流向,都会被全程追踪。你控制的公司,你的资金往来,你的个人消费,只要有一点异常,就会被发现。所以,这种歪心思,千万不能动,一动,就会万劫不复。”
“除了利用关联公司,第二种常见的手段,就是通过虚假合同、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这种手段更为普遍,很多人以为,找几张假发票,签几份假合同,就能轻松套取经费,却不知道,这已经构成了诈骗,是违法行为。”
张磊面色凝重地拿起那份沉甸甸的通报文件,深吸一口气后,开始大声朗读起来:“案例三,天津市一所知名高等院校的教师严某某,此人善于钻研各类规章制度中的漏洞,并充分利用这一点谋取私利。经过一番精心策划和组织,他竟然与其他一些人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共同炮制出整整24份完全虚构的横向科研合同!而这些所谓的‘合同‘涉及到的总金额更是令人咋舌——足足有一千四百七十万之巨啊!“
说到这里,张磊稍微停顿了一下,让在场众人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个惊人数字背后所隐藏的真相。接着,他继续说道:“要知道,对于大多数横向课题来说,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支持。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严某某所签署的这些合同居然全部都是彻头彻尾的假货!它们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项目或者相关工作成果。也就是说,这些钱实际上都是被白白浪费掉了!“
最后,张磊用一种愤怒且痛心疾首的语气总结道:“更为恶劣的是,凭借着这些子虚乌有的虚假合同,严某某成功骗取到了多达二百四十六万元的巨额配套经费!不仅如此,他还通过虚报发票等手段来实现进一步的报销操作,从而堂而皇之地将其中的二百二十万元非法占为私有!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国家教育资源的严重亵渎和挥霍!“张磊继续说道,“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可财务部门在审核报销单据时,发现了发票的异常——很多发票的开具单位、金额、用途,都与合同不符,而且没有相应的成果支撑。经过深入调查,他的违法行为被彻底查处,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退赔。”
除此之外,来自北京某个研究所的工程师殷某某可谓是胆大包天到极致!此人仗着自身所担任职位带来的便利条件,与范某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一同炮制出一份虚假合同,并冒名顶替他人签名,还偷偷加盖单位公章,硬生生地捏造了一桩子虚无缥缈的采购交易项目出来,借此手段成功骗取了高达五百六十万之巨的科研资金!然而令人咋舌不已的是,这整整五百六十万巨款,居然没有一分钱真正投入到科学研究领域当中去,其中足足有二百五十万直接进了殷某某本人腰包,不是拿去买房置地就是拿去投资理财;而剩余那些钱款呢,则统统都被其挥霍在了吃喝玩乐等各种私人开销上面——甚至连他自己出门旅行花销掉的四万多块大洋,最后也堂而皇之地以差旅费或者会务费之类名目给报销掉啦!
此时此刻,坐在台上的张磊将台下众人挨个扫视了一遍之后,用一种异常严厉且郑重其事的口吻说道:“一个区区的旅游费用而已啊,你们说说看,居然也胆敢厚着脸皮拿科研经费来报销?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宝贵无比的科研资金完全无视嘛,同时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肆意践踏!最后结果如何呢?这个不知死活的殷某某自然免不了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咯,法院判决他坐十一年牢不说,还要缴纳八十万块钱巨额罚款呐!这长达十一年之久的铁窗生涯,应该足够他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犯下的大错喽,但不管怎样说,就算他现在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又能怎么样呢?毕竟时间已经不可能倒流回去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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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讲了两个案例:“北京某高校的吴某某,在担任院长期间,利用自己的职权,与两家公司签订了虚假的文献信息检索合同。大家都知道,文献检索的费用,一般不会太高,可他却把学校支付的38万元,全部转入了这两家公司的账户,然后换取现金私用。38万元,虽然比不上前面几位的几百万、上千万,但同样是违法行为。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退赔的款项,全部发还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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