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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战国初期魏国的国相,法家代表人物。
他在魏文侯的支持下,汇集战国初期各国的法令,编纂了华夏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法经》。据说,后来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其《商君法》的蓝本,便是借鉴了这部《法经》。
《法经》共分六篇,分别为《盗》、《贼》、《网》、《捕》、《杂》、《具》。
在这个时代,“盗”指窃取他人财物,“贼”指伤人性命、作乱犯上。因此,《盗法》与《贼法》,便是后世刑法中关于财产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雏形。
而《网法》又称《囚法》,是关于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关于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则是对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处罚规定;最后的《具法》,则相当于后世的刑法总则,规定了定罪量刑的通用原则。
可以说,这部《法经》,奠定了后世两千多年封建法典的基础。
……
“好!好一个‘定分止争’!”
高景看着手中的竹简,忍不住抚掌赞叹,“李悝此言,当真是说到了‘法’的根子上!这才是所有律法的最终目的啊!”
“法家‘势’派的慎到先生,曾做过一个比喻:一只兔子在原野上奔跑,后面有一百个人去追。可集市上明明有成堆的兔子在售卖,路过的人却看都不看一眼。这并非是不想要兔子,而是因为集市上的兔子,其所有权已经确定,不可再争夺。否则,便是违背了法律,要受到制裁!”
“这,便是‘定分止争’!”
见高景谈起了自己最擅长的领域,韩非一忍再忍,最终还是没忍住,主动开口道:“我更欣赏《法经》中,关于‘反对礼制’的那部分!”
周朝的“礼制”,其本质便是“世卿世禄制”,说白了,就是贵族阶级对政治与经济利益的世袭垄断。
当年儒家的圣人孔子,虽然提出了“有教无类”,打破了贵族对知识的垄断,但他本人却又极力推崇并维护周礼,维护贵族的世袭权力。
这一点,也成了后世法家,乃至诸子百家,攻讦儒家的主要论点。
韩非一谈起这个,顿时眉飞色舞,口若悬河,引经据典,将腐朽的礼制批驳得体无完肤。他似乎完全忘了高景的儒家身份,也忘了自己同样出身儒门,骂得是酣畅淋漓。
高景也没有反驳,只是安静地听着,任由他发泄。
等韩非说得口干舌燥,终于停下时,高景才幽幽地叹了口气:“孔子曾经自嘲,说自己被人从卫国赶到陈国,从陈国赶到蔡国,惶惶然如丧家之犬……你且想想,若是孔子在打破了知识垄断之后,再进一步,去动摇贵族世袭的根本……他还能活吗?”
韩非顿时一窒,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所以啊,不要把孔夫子看得太过神圣。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孔子为天下人打开了求知的大门,这已经是天大的功绩。至于打破‘贵族世袭’的枷锁,那不正是你们法家正在做的事情吗?”
高景摇了摇头,将手中的竹简抛还给他,正色道:“就好像你现在,你觉得‘法’是什么?或者说,‘法’的最终目的,究竟是什么?仅仅是为了让百姓畏惧,不敢犯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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